1、 實驗的目的和要求
通過實驗,學習鑒別紡織纖維的幾種常用方法,并鑒別出幾種常用纖維。
2、 實驗儀器與用具
生物顯微鏡、酒精燈、鑷子、試管、玻璃棒、各種化學試劑
(

劑)
3、 試樣
數種未知纖維
4、 實驗方法與程序
(1) 顯微鏡法
將纖維的縱、斷面放置在顯微鏡上,按顯微鏡操作法將試樣調節清晰,然后逐一將其形態描述下來。
(2) 燃燒法
各種纖維的化學組成不同,其燃燒特征也不同。操作時,用鑷子夾取少許所需鑒別的纖維,緩慢地移近酒精燈火焰,注意觀察以下幾種現象。
1.接近火焰時,是否有收縮、熔融現象?
2.在火焰中,燃燒速度如何?是否為熔融燃燒?是否冒煙?煙為何色?
3.離開火焰時,是繼續燃燒?還是自熄?
4.燃燒時產生什么氣味?
5.燃燒后灰燼的特征:顏色、軟硬、松脆程度和形狀等。
在用嗅覺聞燃燒時的氣體時,應注意勿使鼻子太湊近試樣。正確的方法應該是:一手拿著剛離開火焰的試樣,將試樣輕輕吹熄,待冒出一股煙時,用另一只手將試樣附近的氣味扇向鼻子。
逐一觀察各種纖維燃燒特征之后,記錄下觀察所得結果。
(三)化學溶解法
利用不同化學試劑對不同纖維在不同溫度下的溶解特性來鑒別纖維。其方法是:將待測纖維(大約幾毫克)放入小試管中,注入某種溶劑,加以攪動,觀察溶劑對纖維的影響。操作時,可將待測的幾種纖維各取少量分別放在各種試管中,注入同一種試劑,加以攪動,觀察纖維在溶劑中的溶解情況加以記錄。觀察了一種溶劑的影響之后,再依次調換其他溶劑,逐一記錄觀察結果。操作時,應注意以下幾點:
1.由于溶劑的濃度和溫度不同,對纖維的可溶性能表現不一樣,所以用溶解法鑒別紡織纖維時,應嚴格控制溶劑的濃度和溫度。有些溶劑需要加熱以控制一定溫度,例如:5%NaOH 需煮沸。
2.溶劑對纖維的作用可以分為:溶解、微溶解、部分溶解和不溶解等幾種,而且溶解的速度也不同,所示在觀察纖維溶解與否時,要有良好的照明,以避免觀察誤差。
(4) 藥品著色法
利用纖維對某種化學藥品的著色性能不同,從而來鑒別纖維。
操作時,先將各種待測纖維各取一小束,放入各只試管中,然后在各只試管內加入 I-IK 溶液,浸泡纖維30s 后,取出試樣用水沖洗干凈、晾干,觀察各種纖維的著色情況,并加以記錄。
5、 實驗報告要求
用表格形式記錄各種纖維在上述幾種實驗中所得的結果,然后綜合考慮,以得出鑒別結論。